学校-改革保留区
学校是新中国的一片旧土“革命保留区”。不合情理,但合道理。
学校内部只有组织起来的教职工才是成年人。剩下的无组织未成年人,说难听点就是剥夺政治权利的二等公民,学生口头作证校方亦可咬定学生撒谎。
在事实方面,学校有相当大程度的掌控权。校方非常反感学生带手机,一部分原因就在这里——只要学生录像,事实就不是校方说了算。
因为校方与学生的力量极度不平衡,学校内部成为了少有的改革保留区。
改革开放前,在一般意义上的政府以下,还有基层管理组织,比如工厂,学校,生产队等。大量矛盾,包括一些现在看来需要警方/法院介入的矛盾,当时多由基层组织内部解决——也就是说,以前的基层组织是个小政府,默认有内部执法权;同时有群众反映和监督机制。
而改革开放后,虽然政府强调依法治国,但基层组织失去内部执法权并不是自愿的,而是在与群众不断摩擦后才慢慢后退。而校内学生既没法自己起诉学校,也很难对事实取证,学生的流动性大大增强难以自我组织,学生对学校的反映和监督机制事实上已经消失了,但是学校对学生的内部执法权还在,成为了少有的改革保留区。
那么,学校是如何架空法律的呢?学校认定的事实有什么问题?
学校的做法是,先建立一套看起来和法律没有严重冲突的道德观念体系,然后在学校内用这套自创的观念体系来架空法律,把经过这套观念扭曲过的结论当作真正的事实,经过这一层转化,当然违不违法就是学校说了算,在表面上不违抗法律的同时,学校成为了法外之地。
至于怎么用观念扭曲现实,简单概括就是玩文字游戏,把事实,和误导性的/难以证伪的话混到一起。学校误导一句,学生起码要用十句来解释和证明——但是学生并没有用这么多话反驳的机会。
再者即使有这样的人员或者借助摄像头能够技术上还原纠纷过程,在对于在学生间判断是非曲直的过程中也是要靠下面的班主任们的,总不能全靠校长吧?
但判定纠纷的权力一旦下放就会导致更大的问题:如何判定是非又没有个标准,全依赖下面老师的个人价值观、主观好恶,这会让班主任、教师权力跃出边界,要么导致家校矛盾激化、要么导致基层腐败。
那么冒这么大风险去实现校园公正能获得什么?很少!因为学生间的矛盾绝大多数是轻微冲突,甚至今天打架明天就一起打排位的。
但又不能完全不管理学生间打架斗殴的现象,于是最经济的治理办法就是以防代罚,以各打50大板为政策尽可能震慑主动动手打人的学生们,虽然粗暴,但直截了当的让学生知道:打别人,自己不是没有成本的。
这一政策主要目的是恫吓,而不是强调执行。
最后,一旦遇到不得不执行的时候,学霸被打了怎么办?因为校规所表达的:我校是原则上如此如此,所以我们可以轻罚,比如批评,甚至可以不罚,比如名为叫家长,实则叫家长来聊天。
但如果是学渣呢就不管那么多,我们这个原则立刻就成了法则,该怎么整就怎么整。
这是一种治理办法,但它当然有风险,风险就是在特殊情况下,会因为公正原则的缺失令个别老师、学生走极端,但这种风险属于黑天鹅事件,思来想去,校长们也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吧。